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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执确认书1奉化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名称)经我单位(交易单位名称)研究决定,现确认(参加或放弃)由奉化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奉化市经济开发区汇盛路雨污水管连接工程的承发包交易活动,并保证派员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如有违反愿按奉化市相关规定接受处理交易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年月日备注请贵单位将本回执确认书于规定的交易时间前以传真或交易现场书面提交方式确认传真号码收件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4-88576660,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职工(姓名)为我公司参加奉化市经济开发区汇盛路雨污水管连接工程交易的受托代理人(交易员),并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该项目的交易活动,我公司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交易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承诺书致奉化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名称)根据贵单位发布的奉化市经济开发区汇盛路雨污水管连接工程—交易资料,经研究该项目情况后,我们愿意按本项目信息公告中所述方法确定的发包价、结算办法承包本项目,并及时按确定的价格及交易须知所述的相关条款与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并保证达到交易信息公告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如有违反愿按《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及相关规定接受处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奉化市经济开发区汇盛路雨污水管连接工程交易须知序号要求承诺内容承诺要求施工图范围内的雨污水管连接工程、新建检查1承包范围井工程等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2天;金额合同价款的10%;提交时间合同签订4履约保证金前;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500元/天;5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56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_3_%;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7合同价款的2%;金限额(项目负责人到场率80%以上)8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_%;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考虑,安全文安全文明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提前竣工增加费、其它9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用低限值,提前竣施工组织措施费工增加费不计取10工程保修担保金额结算价款的11合同价格类型单价合同
一、结算办法
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允许对下列工程量清单的错误进行调整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
(2)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误差在超过±3%以上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
2、变更的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发生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合同变更
1.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性调整;
2.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3.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4.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5.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126.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3、变更估价
3.
1.变更估价原则
3.
1.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若有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且单价不一致的,参照单价较低的类似项目单价)按以下原则计算确定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增加或减少15%以上的,其增加超过15%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计价依据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后提出综合单价,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现行计价依据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后提出综合单价,经签证或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不作浮动浮动率为交易当日随机抽取的中标下浮率下浮
3.
1.2关于变更措施项目费的约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数量、内容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费其中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根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根据第目约定原则计算的单价提出措施费;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根据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和金额或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后的措施项目和金额计算
(1)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
(2)原措施费没有的措施项目,承包人根据实际措施项目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现行计价依据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后提出措施费浮动率为交易当日随机抽取的中标下浮率下浮
3.l3本工程计价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等;
(2)定额采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有关文件规定编制
(3)取费类别本工程按给水、燃气及单独排水工程三类取费;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弹性区间费率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中值费率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企业管理费已按浙建站计
[2013]64号文件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已按甬建价
[2014]5号文件调整,工程定位复测费按中值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率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文”计取;规费计价执行甬建价
[2011]13号文;税金按“市区”计取
(4)材料信息价、人工费、机械费选用的优先顺序为《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6年3月刊(奉化市的信息价);《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6年3月刊(宁波市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2016年3月刊;无信息价的材料或设备采用市场价或暂估价;人工费及机械指数按2016年第3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信息价进行补差和调整;
(5)工程量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
(6)其它相应的计价规定及文件关于其他项目费变更的约定
(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项目、工作,或者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事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向发包人提出费用或责任事件确认的书面资料,办理现场签证现场签证作为其中结算、竣工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在现场签证时涉及工程量、价、费等内容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由具备工程计价资格的人员核对,并详细、明确签署相应意见,否则视为认同承包人提出的内容及金额
(2)计日工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所发生的数量计算
二、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工程款结算时需持奉化市地税局开具的工程款发票,扣留结算价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验收合格后满一年,退还余款(不计息)
三、在合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调整指数等不作调整工程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要求为1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本工程保修担保的金额为结算价款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结算,多退少补
三、建设工程在13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