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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员工个人人事档案管理医院员工均应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占编人员档案分别由组织部(院领导)、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其他编制人员)归口管理非占编人员档案由员工自行办理转移手续移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到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函向调出单位催要),并登记编号,将自己的档案编号送交到医院人事科调出员工的档案要及时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寄有关单位,并索取回执员工产生下列材料应及时交医院人事科,由人事科统一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第一类履历材料主要是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包括
(1)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学生履历表》放1类,《学生登记表》放4-1类);
(2)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
(3)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
(4)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主要是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包括
(1)自传;
(2)带有自传的履历表或简历表;
(3)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
(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主要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包括
(1)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学生鉴定材料放4-1,干部培训鉴定材料放4-4);
(2)出国(境)、调动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毕业生鉴定材料放4t);
(3)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
(4)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
(5)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
(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主要是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4-1学历学位材料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鉴定表、学习考核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xx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4-2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
(1)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2)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4-3反映科研学术水平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xx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4-4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主要是干部审查和干部基本情况更改形成的材料,包括
(1)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2)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3)在档案审核工作中形成的〃三龄一历〃认定材料,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
(5)干部配偶情况登记表;
(6)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平反决定、通知或复查意见等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主要是干部参加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包括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3)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主要是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包括
(1)县处级以上xx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
(2)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主要是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包括
(1)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
(2)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
(3)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4)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5)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6)通报批评材料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i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主要是干部职务变化、工资待遇、出国(境)等材料,各种会议代表登记表等材料9-1工资材料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9-2任免材料
(1)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
(2)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3)辞职、辞退、罢免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9-3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9-4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弋表登记表等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其他材料主要是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包括
(1)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2)治丧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
(4)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二、人事文书档案管理下列人事文书档案管理,人事科需于每年年末编制《人事文书档案移交清册》,交医院档案室按期限归档保存,交接双方均需在《移交清册》上签名;一类人事、工资相关文件及政策材料(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二类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与公开招聘资料包含科室人力资源需求申请、医院人力资源规划、人力需求计划讨论记录、人力需求计划表、招聘公告及公示、人员招聘相关资料等(保存10年);三类进编、调入、借调入资料(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四类职称晋升相关资料,含职称认定文件、职称聘用名册、个人职称聘用表、聘书等(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五类员工工资相关资料含工龄更改文件及审批表、工资变动名册、工资变动个人审批表、工资介绍信、工资通知等(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六类员工离院及退休资料,含辞职申请、辞职解聘手续、退休文件、退休审批表、借调出资料等(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七类员工培训进修资料,含进修协议、新员工岗前培训资料及其他员工培训资料等(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八类人事合同资料,含劳动合同、xx聘用合同等(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九类人事、工资年报资料及职工年报名册(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十类员工其它个人信息资料,如新进员工履历材料、新进员工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十一类干部任免及奖励、处分文件与资料,含干部竞聘资料、干部任免文件、干部奖励及处分文件、医院对职工的处理通报等(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十二类职工年度考核原始资料(按时间归档,永久保存);十三类人事计划、总结(按时间归档,保存30年);十四类人事相关会议及活动资料,含组织活动方案、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经费等(按时间归档,保存30年);十五类向上级报告的各类请示、报告的存根和批复,向上级上报的各类数据,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上报存档(按时间归档,保存30年);十六类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保存10年);
三、员工专业技术档案全员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建立个人专业技术档案,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由员工主管职能部门建立及保管,专业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和晋升文件复印件及其它与其工作有关的各种证件复印件,个人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考核、比赛奖惩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准入资料,个人进修学习、教育培训等与履职有关的资料员工个人产生上述材料,主管职能部门不知情的,需主动将相关材料送交主管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