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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学生打工,什么情况劳动法可以保护你?i职场不吃亏
③册场木屹亏【周到君有话说】周到君携手连续年荣登钱伯斯“劳动法年度重点推荐律师事务所”榜单的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庞大7的专家团,开设了这个专栏——职场不吃亏,将目光投向代驾、网厨、网络主播、兼职大学生、公司白领,亦或厂房里的工人、社区的小时工……以及所有、所有职场上的人们,关注职场故事,维护职场权益魔都的夏天真的是越来越热了……这大街小巷的马路简直就是个超级大烤盘,连被警察按倒在地的小偷都要求赶紧站起来,担心自己被烤熟了……就在这样的天气里,魔都林立的办公楼里,照例又会多出一群趁着假期出来工作的大学生们尽管他们勤奋、自立,却缺乏经验,在职场生物链的最底端,往往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或者被黑中介骗、或被无良的企业盘剥……他们总是掉进这样,或那样的坑里,却常常选择隐忍他们轻信了谎言,以为在这样一个盛夏,自己大学生的身份无法在《劳动法》的庇护下乘凉!案例i大学生没签劳动合同,也可要求二倍工资年月份郭某学校课程已结束,早就年满岁的郭某自己联系到工程处工作从年月201251820127的暑假开始,到次年月,除了期间受伤回家休治的那两个月,就一直在某工程处工作9工程处每个月通过银行给小郭发放工资,但却从来没有与他签订合同年月,小郭终于提出20147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主张二倍工资,获得支持公司不服,诉之法院主张郭某是从事临时性雇佣工作,在停工的时候停止雇佣,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且郭某为在校学生,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工程处不应支付其双倍工资年月,法院认为小郭的工资明细表可以证明他在工程处工作的事实工作期间,双方未签201510劳动合同工程处应该支付期间的双倍工资共计元给小郭!27093工程处不服,又向中院上诉,亦败!分析i大学生打工,什么情况可以算就业像小郭这样的案例,其实并不少见如今出来打工的大学生越来越多,但真正肯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少之又少从实际案例看来,一旦发生了纠纷,不服判决不断上诉的企业也很多他们都觉得自己的做法是合法的这是为什么呢?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彭振华律师分析: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第条规定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恐怕就是很多企业“有恃无恐”的原因所在但是,仔细看看这条法规,它其实只是将在校生的“勤工助学”排除在劳动关系之外,并未排除在校生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勤工助学应当是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的行为而在上面案例中,郭某虽然是在校生,但已经结束了学校课程,在工程处的工作也是持续的发生,这种情况将此定性为“勤工助学”显然是不合适的当然,也并非所有不符合上述勤工助学的就当然属于劳动关系了,实践中还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来看,如——■单位和个人之间是否存在就业的共同意愿■是否学校统一安排■在校生的工作内容及强度■在校生对单位规章制度的遵守程度由此可见,大学生打工的法律定性比较复杂,不能想当然的认为不构成劳动关系,更不能认为都属于劳动关系提醒i高能预警!这些都是坑无论是打工,还是就业,职场大学生可能遇到哪些骗术,又该如何防范?•条件太宽松无论哪个工作岗位,总归有相应的岗位要求但如果,你看到一条招聘信息,工作性质不清、工作任务不明、学历没要求、工作经历也没要求……这时候,你千万别以为自己撞大运了•薪水太高假如有一个薪水不低,要求不高的工作机会摆在你面前,一定要注意了!你很可能遇到骗子了!•交个证件付点钱这一条真的很重要千万别把身份证随便交给他人,也千万别稀里糊涂地交钱假如一家中介公司还没给你介绍工作呢,就要求你交一堆办证费、资料费、报名费、体检费……,那么小心了,你很有可能遇到黑中介了•拖拖拉拉不发饷若单位老是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那么别犹豫了,停工吧!赶紧到劳动部门举报按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究竟如何区分陷阱,又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彭振华律师建议到一家企业去求职,应事先查询一下公司的相关资质,看看对方是否正规公司不论是从大学生的角度还是用人单位的角度,双方都最好能签订相关的协议,对大学生打工的法律性质以及具体权利义务进行明确临时兼职的,签订劳务合同;长期就业的签订《劳动合同》千万不要签订口头合同、模糊合同、空白合同工作期限、岗位和时间、工资待遇及支付方法等等都要仔细约定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证据,入职通知书、合同、考勤卡、工资条、银行资金往来记录……一旦遇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如仲裁之后不服裁定,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