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危险化学品企业属于特殊企业,为消除或控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急性中毒等职业性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对危化品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都有相关要求
一、职业卫生工作整体通用要求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不良影响,持续改善作业环境条件,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2、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设计应优先采用有利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和保护作业人员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从根本上消除、减少职业病危害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作业人员健康的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的作业方式
4、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5、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粉尘、毒物、噪声以及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应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gbz2的要求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生产性质和规模、职业病危害程度强度及劳动者人数等,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应定期评估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投入是否与生产经营规模、职业病危害的控制需求相适应
二、职业卫生管理通用要求
1、应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及配套的卫生设施
2、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并明确职责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按要求配备
3、应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业危害控制目标、计划和措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4、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5、应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识别、监测与评价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6、应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
8、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9、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生产企业应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10、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对从事高毒物品的作业人员,还应对所接触高毒物品的理化性质、健康危害、防护措施、警示标识以及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进行急救和治疗等内容进行培训
11、应制定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演练,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预案演练中所暴露的缺陷对预案内容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
12、生产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除一般生产企业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的内容包括:
1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外包作业,应在外包合同中提出职业病防护要求,并评估其能力,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承包商,企业不应委托综上所述要求就是标准,就是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标准和要求从事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就能健康迎检,就能事半功倍的轻松完成各项管理工作,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撑起一片蓝天!。